在七十年代,对许多在乡下的家庭来说,刚毕业的年轻人如何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,是个沉重的问题。我妈就这件事和我舅舅讨论了几次,后来就安排了二哥投靠舅母在新加坡的亲属,在一家餐馆里当学徒。我还记得我妈当面告诉二哥这个决定时的场景。 当时二哥对大人们的这个安排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,我是后来听我妈说二哥同意了。
就这样,考完 MCE不久,二哥就到新加坡工作去了。
不久之后,我妈,我三姐和我也搬离了咱老家。 身处异乡,年少的我也没有和二哥有什么深度联系。仍然记得的,是二哥曾寄了一张他在新加坡裕廊飞禽公园入口处的相片回来。
三年之后的农历新年来临之前,我妈,三姐和我已搬回老家住了。那年,二哥过年回来的时候,穿着一双 Adidas 的 Kareem Abdul
Jabbar。这款鞋白底蓝条的,是那时青少年人最时髦的搭配。二哥穿着那双鞋,配上浅蓝色牛仔裤和白色 t-shirt,朝气满满的样子。
二哥的农历新年假期完毕前,回新加坡工作之前问我喜不喜欢这双鞋,我说非常喜欢。 他说, 你看看你穿得下不,合适的话,那我就留下给你穿啦。我当下试了试,那鞋子就刚好合脚。我向二哥谢了谢,满心欢喜的收下了那双鞋。
年少的我对鞋子总有一种难以忘怀的情怀;我搬离老家在异地读书的那段日子里,打了两年的篮球。在十多个一起打篮球的朋友当中,我和阿友,一个手臂伸展特别长的球友(所以被取了“长妖”的外号 😄)是仅有的两个没穿球鞋打球。那时我曾多次和我妈说我想买一双“回力”篮球鞋,却从未得到我妈的同意。虽然如此,任脚板磨出了厚厚的茧,我对篮球依然热爱。
二哥的这双鞋被留下之后,我就乘着学校的补课天,穿出去炫耀一番。 在我一起玩的朋友间,家境比较好的都在穿着 Adidas 鞋; QQ穿着的是 Wimbledon, ZX和 KF穿着 Rom。这群同学谈起这些鞋子的各种款式的时候,我也能凑上去聊几句,只是他们说的许多款式我都不知道,我知道的只有我脚下穿的那双。
可惜的是,正值少年发育期的我,没穿多久脚板又长大了,渐渐的那双鞋子也不再合适。我把鞋带绑的很松很松,勉强又穿了一段日子。再后来,终于还是完全穿不下了。那双鞋子被我搁在一边时,鞋底的花纹还厚着,今天想起来,心里还觉得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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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年的农历新年,二哥回来的时候,带了一架 SONY WALKMAN 回来。 他到家放下行李,把年货交给我妈,且和她聊了一会儿之后,就拿给三姐和我看,并教我们怎么用。 过后,二哥就把耳机交给我们两个轮流听 WALKMAN。
几个月之后,二哥有事回老家。这一次在回新加坡之前,告诉我们,他把这架 WALKMAN 留在老家给我们用。
从那时候起,这架 WALKMAN 就留在了我们身边,陪着我度过了好一段日子,直到它彻底退役。我常常小心翼翼的把 WALKMAN挂在裤头,戴着耳机,踏着脚车,迎着风,到处溜达。二哥留下的卡式录音带只有两盒,一盒是许冠杰的《浪子心声》,另一盒是 Bee Gees 的专辑。尽管来来去去只有这两盒,我却怎么也听不厌。
再后来,因为频繁换电池的开销,我们听得也渐渐少了。再到后来,机子出了故障,维修费用又成了问题,最终它还是被我们默默地搁置在一旁。
正当我在过着这些日子的时候,二哥也在餐馆里默默的学着手艺。
二哥在新加坡待了四五年之后,就离开新加坡,到 Petaling Jaya 开了一家大炒店。 开始的时候是和亲戚一起合作,后来他自己在士布爹开了一家。只是,生意并不算顺利。
很多年以后,在几次谈话里,二哥都曾经提起过他在吉隆坡尝试创业的那段日子。他说,那是他工作这么久以来,生活过得最艰苦的一段时间。
二哥刚到吉隆坡时, 买了一辆二手的 SUZUKI kapchai 代步。 不久后,他卖了残旧的 SUZUKI,换了一辆新的 HONDA Fame。在吉隆坡拼搏了两三年, 二哥就重回新加坡工作。 临走前,他没有把那辆 Fame 卖掉,而是把它骑回老家,留给了我。
我那时骑着的是我姨丈过给我的老 YAMAHA kapchai. 交给我的时候已经是十多年的车龄。 有了二哥这架 Fame, 我当然非常开心。只是,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这些东西意味着什么,只知道自己忽然有了一辆新的 HONDA Fame,那种开心很实在。
那辆 Fame 后来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。从我还在老家,到后来去吉隆坡念书,再到出来工作,一共陪了我九年。直到工作了五年, 换工作时, 我才把它卖掉,换了一辆二手的 PROTON Saga。
细想起来,那时候二哥就这样买下的东西,用过一阵子或者迁移之前,便把它们留下来给我(们)。我不知道为什么,可能是他到了外面的世界生活以后,看见我们留在老家的物质匮乏,想替我们填补些什么。沿着我们惯有的说话方式,我知道他是不会说出来的。只是很多年以后,当我回忆这些旧事,才慢慢意识到,它们可能比当年的一句“你拿去用先”,要多了一些什么。
2005年我从公司离职,自己出来创业。刚开始的那两年生意并不算顺利,却因为如此,让我有了一些时间,跟着二哥去了好几个地方钓鱼。
想起来还真去过不少地方:和他去过 Rompin 钓旗鱼,去四百多公里外的 Pulau Kapas 钓鱿鱼,Pulau Jarak, 然后也去过 Pulau Ketam 的海上宿舍住宿和咸水鱼塘,虽然那两次好像是一起喝啤酒吃花生聊天多过钓鱼😄。
在这几次钓游里,二哥最喜欢的应该还是 Rompin 那次。他在那趟出海起了一条四十多公斤的旗鱼,朋友幼明在船上为他拍了一张极帅的相片。二哥回到新加坡后,把那张相片设为了他电脑的 screen saver, 一放就是好多年。
后来几年,我的生意渐渐忙了起来,也就没有什么机会再单独和二哥出去钓鱼了。2009年我妈,二姐, 二哥以及我一家去了北京。 游长城时,因为石阶高差的关系,二哥把我妈半堆半扶的,爬上了八达岭长城, 我妈爬了上去哈哈的笑,可开心了。 那趟绝对是最有意义的一次旅行。我妈去世之后,2012年我们去了巴厘岛,2013年去了上海和杭州,2017年又一起去了澳门和香港。
有了年纪之后,我常会在不经意间勾起这些与二哥相关的往事;每年大哥和二哥赶回来过年的匆忙来去,每年相聚一次时谈的工作趣事,家里的聚餐,一起旅行的回忆,许多许多。
人这一辈子,总是在年轻时为了谋生和工作, 慢慢学会了刚强与圆滑,却又在终于卸下养家的担子后,重新拾起最初的那份温柔与纯粹——就像我们当年刚刚走出老家时,那般朴实无华的样子。
October 2026





